摩达资讯 | 摩达所杨彬权、李龙贤、杨思怡、李小峰参与起草调研的《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正式通过

2021年5月27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并将于2021年8月1日起施行。新实施办法草案主要由西北政法大学法治陕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课题组负责。我所杨彬权、李龙贤、杨思怡等人参与课题研究。

2020年8月18日-21日,我所杨彬权、李龙贤、杨思怡、李小峰、王若光受陕西省司法厅邀请参与《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第一次征求意见稿)》审改会。并于2020年10月12日再次受邀参与《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修订草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座谈会,会上大家各抒已见,深入研讨,提出切实可行的修改建议。
课题组调研考察现场




杨彬权、李龙贤作为课题组成员,积极进行省内外考察和调研,参与相关立法背景、立法目的的梳理,总结了我省中小企业发展中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需要改进的地方,在此基础上充分吸收外省先进经验并结合陕西特色,初步构建了草案的框架结构和主要内容,为《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的修改奠定了基础。


新实施办法重点针对中小企业的诉求,着力解决我省中小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切实保障中小企业的权益,主要体现在:加大了对我省中小企业财税支持和融资促进的力度,力图缓解我省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鼓励我省中小企业进行创新创业和市场开拓,提升我省中小企业的竞争力;通过政策的积极扶持,增强我省中小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通过强化政府监督、明确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责任,落实促进我省中小企业发展工作,提升我省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公平感和获得感。
中小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经济增长、推动创新、吸纳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此次《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的修订,对于进一步推动我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提升陕西经济发展活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陕西摩达律师事务所也将在今后一如既往地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积极参与相关问题的研究与讨论,为法治中国的建设贡献力量。
参与人员简介
杨彬权

陕西摩达律师事务所专家律师,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教师、西北政法大学法治陕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兼任陕西省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理事、陕西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理事、河南省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河南省律师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洛阳市纪律监察学会特邀研究员。
李龙贤

陕西摩达律师事务所特聘专家,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教师,日本中部地区行政法案例研究会会员,东亚行政法学会会员兼翻译,日本国立京都大学防灾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中日公法研讨会会员,陕西省法学会宪法研究会理事。
杨思怡

西北政法大学法治陕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西北政法大学地方政府法治建设研究中心研究人员,曾主持共青团西安市委委托课题“西安市青少年犯罪预防机制研究”,参与民政部委托课题“法治民政指标体系研究”等。
李小峰

陕西摩达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执行主任、摩达法律策略研究院研究员,兼任陕西省丝路中小企业交流促进会副会长、陕西省法学会房地产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陕西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西安市法学会房地产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西安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秘书长。
王若光

摩达法律策略研究院研究员,陕西省法学会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研究会理事、西安市法学会房地产法研究会会员。